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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上是父母双方名字 有一个女儿 母亲过世后 父亲又再婚 
房产证上是父母双方名字 有一个女儿 母亲过世后 父亲又再婚  房产证上是父母双方名字 有一个女儿 母亲过世后 父亲又再婚 当时想更换房本名字 有了母亲的父母放弃继承公证书 一直还没有去更改  然后母亲的父母过世 那之前公证的还有用吗?还是现在需要的是母亲的兄弟姐妹的公证书??公证书是有期限的吗?
2016-12-27 11:19 嘿嘿冷(北京-东城区) 已有 13 位律师回答
1 北京石建伟律师团队律师  2016-12-27 11:27
可以诉讼解决
2 靳双权律师  2016-12-27 11:28
您好,公证书有效。详情可来电咨询。
3 申维丰律师  2016-12-27 11:30
您好,诉讼
4 姚志斗律师  2016-12-27 11:30
您好,有效的,如果您要更改父母的房产证,无须母亲的兄弟姐妹放弃,它们是无权继承您父母的房产的
5 朱孟喜律师  2016-12-27 11:33
有用  但是还达不到过户的目的 因为还要你放弃继承

  因为你母亲的法定继承人包括 你  你姥姥 姥爷   都要放弃 才可以实现其目的
6 孙新律师  2016-12-27 11:34
建议带出材料来所详询
7 李建成律师  2016-12-27 11:34
需要取得子女同意
8 孙新律师  2016-12-27 11:53
公证书有效,建议可以继承母亲份额
9 赵江涛律师  2016-12-27 12:02
公证的还有用,及时过户
10 雪化平律师  2016-12-27 12:06
公证书有用。建议尽早处理。
11 宋超律师  2016-12-27 12:27
您好,具有法律效力的!
12 王艳玲律师  2016-12-27 12:30
以前的还有用。
13 孙新律师  2016-12-27 13:55
建议可以继承母亲份额,详情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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