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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晚一客人进店消费,电瓶车停门外三米处,被小偷偷了要求赔偿,
昨晚一客人进店消费,电瓶车停门外三米处,被小偷偷了要求赔偿, 昨晚一客人进店消费,电瓶车停门外三米处,被小偷偷了要求赔偿,请问我应该赔吗
2016-12-26 14:17 ask201……(四川-成都)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龙宇涛律师  电话:13018210906  2016-12-26 14:41
您好,无须赔偿
2 陈铠楷律师  2016-12-26 14:20
需要看你是否有看管义务/
3 张书正律师  2016-12-26 14:21
要看整体案情证据
4 110网律师  2016-12-26 14:24
你好,看你店有无提供停车服务,有无保管义务。
5 李建军律师  2016-12-26 14:42
要看有无保管的义务
6 沈辉律师  2016-12-26 16:10
你好,你没有保管义务,不赔偿。当事人对保管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保管是无偿的。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保管是无偿的,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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