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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劳动合同法对省属事业单位的在编人员不起保护作用吗?
新的劳动合同法对省属事业单位的在编人员不起保护作用吗? 我在一家省属事业单位上班,前两年因为去培训,单位要求职工签订一个协议,其中有条高额违约金的项目。现在我辞职不干了,单位要求我按合同执行,否则不办理离职手续。我查看劳动合同法有规定:违约金最高额度不超过进修培训费用。单位以他们是事业单位,只执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管理试行办法执行。请问我提前30日离职,在没有履行赔偿违约金的情况下,单位是否有权扣押我的档案?2008年的劳动合同法就不起作用吗?谢谢!
2012-05-23 12:42 liuchangqi(四川)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2-05-23 14:39
你好,事业单位属于违法,劳动合同法效力高于内部规定,单位没有任何权利扣留你的档案,你们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如有其他疑问或需要律师帮助,欢迎来电或当面详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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