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的民间股权回购 新三板上市公司的法人将其名下的股份以股权回购的形式向他人兜售股份,承诺半年后高额回购,为避税没有去工商所登记,结果签订协议不到两个月,公司法人就因欠债累累外逃,现已到期一年了,公司法人避而不见,他根本没有还款能力了,请问这种情况能否构成非法集资诈骗罪。
2016-12-26 13:43 809635……(上海)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颜培卿律师 2016-12-26 13:44
可尝试报警。
2 110网律师 2016-12-26 17:45
可以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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