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Q记录能作为法律依据吗? 我朋友(女)和她老公的姐夫比较熟悉,两人经常聊天,有时开玩笑称呼比较亲近,她老公打印了聊天记录,认为两人有性关系,以此为依据要离婚,并不支付一分钱,认为她是过错方,我们很为她抱不平,她老公好赌,刚结婚把长辈给的压岁钱输了,后来又欠下好几万赌债,也是我朋友还的,拆迁房装修欠下的8万也是她还的,所以我想咨询下,这种情怳我朋友能提什么要求
2012-05-23 10:29 GONG95……(江苏-无锡)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陈晓云律师 电话:13810012526 2012年05月23日 10时34分
不属于婚姻法第46条规定的过错
2 110网律师 2012-05-23 10:35
QQ记录证明力不是很强的,最好还是要有其他证据证明事实才行的,不能光靠QQ聊天记录认定事实的。
3 秦宇律师 2012-05-23 11:31
这个证据并不能作为有过错的证据,要是感情破裂,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以直接向法院提出离婚请求
4 110网律师 2012-05-23 12:06
该证据并不足以认定为具有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