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担保问题,望律师根据我的情况详细斟酌。 2010年一朋友甲和贷款人共同在银行贷款5万元,我做担保人!2011年1月到期!2011年4月份朋友甲还款3万(他们的协议是甲承担3万),不料第二天被贷款人取走一万5,然后消失了!
另外当初做担保的时候,我在单位开了1600的工资证明,贷不了5万,后来他们私自以我的工资证明做了假的2600元的收入证明!
我是连带责任担保人,银行天天催我还贷款(还有3.5万),我该承担责任么?承担多少?他们消失了,假如我还款后,如何追偿?
另外当初做担保的时候,我在单位开了1600的工资证明,贷不了5万,后来他们私自以我的工资证明做了假的2600元的收入证明!
我是连带责任担保人,银行天天催我还贷款(还有3.5万),我该承担责任么?承担多少?他们消失了,假如我还款后,如何追偿?
2012-05-23 03:31 lang13……(安徽-池州)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2012年05月24日 09时08分
你承担连带责任的担保人,所以你有还款的义务,所以的欠款你都应当偿还,在是还款之后可以去法院起诉你的朋友和另一个贷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