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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友以和我合伙为由,先后在我手拿走20万元,现在她跟我分手,钱都拿走了
女友以和我合伙为由,先后在我手拿走20万元,现在她跟我分手,钱都拿走了 女友以和我合伙为由,先后在我手拿走20万元,现在她跟我分手,钱都拿走了,我该怎么办?
2016-12-25 12:42 ask201……(山东-临沂)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钟如超律师  2016-12-25 13:36
可通过法律途径追讨欠款,首先要有证据证明欠款事实,借条、欠条、录音录像等可能反映其支款的书面材料,第二,至法院起诉要求还款并支付利息,第三,可查询其名下有无房产、车辆、存款并进行查封、冻结以便执行。第四,如还款期限届满两年,且期间追要过,需找证据证明,否则超出诉讼时效。第五,如存在担保人,在担保期限内经担保人立为共同被告,要求共同偿还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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