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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打官司赔偿问题
交通事故打官司赔偿问题 您好,我弟弟在08年1月13号出的交通事故,他驾驶一辆无牌照无行驶本且自身没有驾照的摩托车与一辆马自达6轿车相撞,我弟弟直行过红绿灯,那马六是强行转弯,因此发生交通事故,我弟弟当时被认定的是占50%的责任。住院到08年5月份出院,2009年11月3日取的钢板,2010年2月4号去法院指定单位做的残疾鉴定,一个九级一个十级。前天开庭,对方保险公司对于赔偿的误工费提出异议,本身从我弟弟发生车祸至今无法工作,经咨询误工费应该算到定残前一天即10年2月3日,700多天,可对方保险公司说没有那么长时间,只赔偿7个月一万多元的误工费,对此我家人觉得有异议。并且,对方还把精神抚慰金、护理费、营养费包括在这一万多之内,我想问,精神抚慰金等是不是应该不包括在误工费中?还有就是,新交通法的问题,我弟弟出事住院时(08年1月13日)还没有实施新交通法,但后续治疗持续至今,那么现在解决是依照新交通法还是旧交通法。我弟弟住院一共花费了4万,对方只出了14500元。我想请问您如果要求对方合理赔偿大概可以赔偿多少钱。万分感谢您的指导
2010-03-19 09:44 萧瑟流光(河北-廊坊)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0-03-19 09:49
根据交管部门的责任认定,你弟弟应承担50%责任,所以对方应在你弟弟造成的损失部分承担一半的赔偿责任。也就是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精神抚慰金等的总和的一半。
保险公司应在理赔范围内理赔。开庭后判决出来前,你们双方的主张法院支持哪一方是未定的,所以还是要耐心等待判决,判决出来后不服的话可以上诉。
2 孙新律师  2010-03-19 11:37
你好,如果已经开庭,法院不久将会作出判决,对一审判决不服的,可根据情况上诉,可以主张赔偿到定残前一天。可要求对方承担所有赔偿项目总额的50%。
3 孙新律师  2010-03-19 11:48
根据交管部门的责任认定,你弟弟应承担50%责任,你方是否认可?如果认可,对方即承担一半的赔偿责任。损失的计算须严格审定。建议你与资深律师联系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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