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的行为属于什么性质 陈和两位朋友共三人在酒吧喝酒当时已醉,另外一桌两个人也喝醉了,他们互不相识,陈因喝醉有小便了不能行走去厕所,当场解了小便,那两人喝醉者上前就打他,陈无力还手,在一段时间挨打过程中陈被打头痛及全身痛外逃两人追打,陈在酒未醒被打抵挡中把打他的其中一个人抵伤,(当时和陈一起来的两人也喝醉了,一个去了厕所一个躺在沙发上了)这些情景以录像为证。那个受伤者在医院诊断鼻骨粉碎性骨折,法医鉴定轻伤。请问陈的行为应该属于什么性质?谢谢
2012-05-22 14:13 郭星跃(河北-唐山)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电话:13180101358 2012年05月22日 15时03分
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根据你所述情况,陈应属于正当防卫
根据你所述情况,陈应属于正当防卫
2 孙新律师 2012-05-22 14:15
涉嫌故意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