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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和女友分手了,未分手前之前借给她价值10000元的的电脑使用
我现在和女友分手了,未分手前之前借给她价值10000元的的电脑使用 我现在和女友分手了,未分手前之前借给她价值10000元的的电脑使用,以及一张信用卡,并刷卡消费5500左右。如今找她要不给,并声称东西是不会还的。现在她已经在各大社交软件删除了我,发短信也不回,电话也打不通。这种情况我可以报警吗?现在我应该如何维权?她将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2016-12-24 08:26 ask201……(浙江-杭州)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杨冬梅律师  电话:15068803952  2016-12-24 14:13
有证据么???
2 110网律师  2016-12-24 08:30
需要承担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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