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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事件一方采取回避
离婚事件一方采取回避 婚姻关系已经达一年以上,感情破裂,分居满一年多,女方提出离婚,两次调解,男方拒不出面,送达的信函一律拒收,公告后,第一次开庭,男方出庭,由于婚后无任何共同财产,男方要求返还大部分彩礼,并且女方嫁妆全规男方所有,否则不同意离婚,女方觉得不合理不同意,男方继续采取之前的硬拖的办法,女方想要尽快解决,应该怎么办?
2012-05-22 10:33 jsnj(江苏-南京)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2年05月22日 10时43分
彩礼不用还,嫁妆平分。一般两次判离。
2 谭彪律师  2012-05-22 10:36
只有等法院判决了
3 韦高峰律师  2012-05-22 10:57
一般两次判离, 彩礼不用还,嫁妆平分.这次法院也有可能判决离婚。
4 孙新律师  2012-05-22 11:10
法院自行决定,可以1次。
5 陈晓云律师  2012-05-22 11:15
女方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达到这一标准的,应会判离。如存在婚姻法第32条规定情形的,属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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