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龙泉区霸王拆迁安置 我是成都市龙泉区同安镇的常住居民,2007年房屋被征用,到现在还没有分到安置房,安置协议上说的是按照龙泉政府90号文件执行
,里面有一条是过度房过度时间最长不超过18个月,但是现在已经过了27个月了,是不是协议已经失效了?我今年刚结婚,那个协议
上居然说我的妻子只有17.5个平米的安置房,这让我们两个咋生活?我很气愤!当初拆迁办还在动员会上拍胸脯说拿到安置房钥匙之
前结婚的都可以享受到每人35个平米,现在倒好,出尔反尔!!!希望律师们能帮帮我,谢谢您了!
,里面有一条是过度房过度时间最长不超过18个月,但是现在已经过了27个月了,是不是协议已经失效了?我今年刚结婚,那个协议
上居然说我的妻子只有17.5个平米的安置房,这让我们两个咋生活?我很气愤!当初拆迁办还在动员会上拍胸脯说拿到安置房钥匙之
前结婚的都可以享受到每人35个平米,现在倒好,出尔反尔!!!希望律师们能帮帮我,谢谢您了!
2010-03-18 19:42 vincen……(四川-成都)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0-03-22 19:02
可以要求增加过渡期延长期内的过渡费,并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合法的协议不因对方违约而失效,不合法的协议自始无效,如果你们的协议有效的话,不存在失效的问题,关键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协议的效力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