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撞伤非机动车怎么定责,被告上法院赔付怎么合理。 我是杭州时代大道望义桥路段由西往东行驶,在一处红绿灯斑马线旁撞到骑自行车的,,此时绿灯为绿色,我在红绿灯不到150多米的时候跳转的绿灯,我此时时速60码,快到红绿灯口的时候前面斑马线出租车变绿灯仍然停止不开,我往右边车道转向继续前行(速度减至30码左右)刚好,自行车从出租车横向出来,我来不及反应,赶紧刹车,但是还是撞伤了自行车车主,导致车主骨折。交警问我有没有交强险,我说有的,然后说我有保险的话就开了全责给我。医院医疗费用我一直给伤者垫付,但是出院的时候病人家属变卦,看好了不行还要保险赔付的全部款项之外额外让我赔付,我没答应,结果病人家属将我告上法院。请问开我全责跟不开全责是不是关系不大。我觉得我很冤,明明是病人自己闯红灯,结果我要赔付那么多。
2012-05-21 16:52 一个小小7(河北-廊坊)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2-05-22 00:12
应当由交警部门确定事故责任,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司法鉴定。
2 孙新律师 2012-05-21 17:08
根据交警认定的责任来进行赔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