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年前看热闹和人打一架己协调处理完毕!现在还可以追究吗? 几年前看热闹和人打一架己协调处理完毕!现在还可以追究吗?
2016-12-22 20:55 ask201……(辽宁-丹东)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隋新律师 2016-12-22 21:13
你好,一、如果鉴定是轻微伤,公安机关对打人者进行治安处罚。行为人承担受害人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二、如果鉴定结果是轻伤,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若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不管是公诉还是自诉,都可以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医疗等费用。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三、民事赔偿的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的规定,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二、如果鉴定结果是轻伤,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若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不管是公诉还是自诉,都可以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医疗等费用。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三、民事赔偿的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的规定,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2 张俊杰律师 2016-12-22 21:40
要看伤情鉴定结果如何
3 张勇律师 2016-12-23 04:50
看伤情鉴定结果
相关法律问题
五年前参加饭局醉酒车祸导致死亡,现在还可以追究当时一起喝酒的
1个回复我想问一下,我好几年前有过一个被公安机关处理过,可是我现在想去厂里上班可以吗
2个回复过吸毒史现在不可以考驾照吗 我在4年前有过吸毒史,并被公安机关处理过,拘留了15天后,社区戒毒
7个回复律师好:十四年前在医院动手术,造成人身损害,现在还可以追究医院的责任吗?(在此期间没有想过要去理赔
1个回复我一年前醉驾,已处理完毕,现在单位在问我这个事,是事业单位,
1个回复三年前吸毒被处理过。现在可以考取汽车驾驶证吗
2个回复三年前被别人赌博坑了八万元人民币!现在我可以追究他吗?
1个回复请问;二十四年前的伤残案现在可以追究吗?二十四年有个十七岁的男孩
0个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