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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嫌疑人是否可以要求户籍所在地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涉案嫌疑人是否可以要求户籍所在地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本人2013年被台商投资区张坂派出所传唤配合调查,案件定性(寻衅滋事)本人确定不知情且没有参与该案件,被传唤原因为涉案现场遗落手机内有一张本人经营的通信店早期出售的一张中国电信手机卡,登记为本人信息,现因本人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于2016年12月20日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经户籍所在地片区民警公安系统核查,记录显示本人与上述该案件关系为:涉案嫌疑人,导致无法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2016年12月21日本人到台商投资区张坂派出所申请撤销本人涉案嫌疑人的记录,经办民警以案件未结案,原经办人调动,无法排除本人嫌疑为由拒绝撤销该记录。如何要求撤销涉案嫌疑人记录?户籍所在地拒绝开具证明是否合理?
2016-12-22 19:48 caiyou……(福建-泉州)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李保忠律师  电话:13840508677  2016-12-22 20:06
可以要求户籍所在地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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