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患肿瘤中晚期,在我们县人民医院治疗期间跳楼自杀身亡。当时住的是四楼 我父亲患肿瘤中晚期,在我们县人民医院治疗期间跳楼自杀身亡。当时住的是四楼,床位卡写的是一级护理,他是在病房内的窗户跳楼的,医院的窗户没有安装防护网;请问这种情况医院有没有看护不力,医院防护设施不完善以及未提醒家属对病人要严加看护等的相关责任。
2016-12-22 10:06 ask201……(广东-惠州)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江珍来律师 2016-12-22 10:08
自杀,医院一般没有责任的
2 李庆标律师 2016-12-22 10:12
医院没有责任的。
3 雷衍祥律师 2016-12-22 10:13
医院有一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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