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流通许可证经营方式问题 我是搞水,饮料,冷饮批发的稍带着零售,2011年花了520元在潍坊潍城南关工商分局办理的证,许可范围是批发兼零售预包装食品,2012年4月份就又交了500元验了照,5月18号竟然通知说批发就只批发,零售就只零售,要我去换证。
请问这合法么?工商真能有这么明确的批发与零售的区分么?还是想变相的收取费用?
请问这合法么?工商真能有这么明确的批发与零售的区分么?还是想变相的收取费用?
2012-05-21 09:52 sunshi……(山东)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常相坤律师 电话:18766118539 2012-05-21 10:50
你好,既然许可范围是批发兼零售,你有权继续经营。
2 于柱律师 2012-05-21 10:13
这个你可以向上级机关反映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