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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是一家外资独资企业,去年6月底卖了台水泥砖机设备
我公司是一家外资独资企业,去年6月底卖了台水泥砖机设备 我是一家外资独资企业,去年6月30日卖了台砖机设备,合人民币56万元。原来签的协议是设备出厂前必须付够54万元,但是当时设备没有及时做出来晚了几天出厂,对方也就陆续的给点款,但是到现还有65000元没给,反倒他们说机子毛病多,想起诉我们。我们该怎办,请帮帮忙
2012-05-20 23:54 jiangs……(河北-保定)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2-05-21 00:36
收集证据反驳对方的诉讼请求。
2 刘同发律师  电话:13663310543  2012-05-21 06:47
你好 对方已经过了提起异议的时效 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要回货款
3 王林律师  电话:13463270151  2012-05-21 08:50
你好,积极应诉,可提起反诉,要求对方履行合同义务
4 朱红宇律师  2012-05-21 07:18
可向法院起诉,要求给付货款。
5 王红影律师  2012-05-21 08:19
双方协商不成的可通过诉讼解决。
6 孙新律师  2012-05-21 13:21
双方协商不成的可通过诉讼解决
7 孙新律师  2012-05-21 19:00
建议携带材料当面咨询律师,为之全面分析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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