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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离婚起诉
关于离婚起诉 我们结婚三年了 有一个三岁的孩子。现在因感情不和我提出离婚,男方也口头承认外面有女人。男方是河南的,我是浙江的,孩子户口在浙江。结婚证是在河南领的。我的工作所在地在浙江,请问我能否在浙江上诉。还有我得到抚养权的机率有多大?
2012-05-20 23:37 Jane28……(浙江-宁波)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吴健弘律师  电话:13588839313  2012-05-21 05:05
去被告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起诉离婚。
2 陈国平律师  电话:13867474141  2012-05-21 08:14
去被告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起诉离婚。
3 杨冬梅律师  电话:15068803952  2012-05-21 11:46
去被告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起诉离婚。
4 崔晶晶律师  2012-05-21 09:01
你好,离婚诉讼应该在被告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起诉,如果男方也在浙江工作,且工作满一年以上,你可以在浙江起诉,孩子还比较小一般会判给女方,但这还要考虑到男女双方的经济条件,以及孩子之前一直是由谁来照顾等各方面的因素
5 陈晓云律师  2012-05-21 15:43
协议离婚在户口所在地做离婚登记,诉讼离婚可在对方户籍所在地,对方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可在经常居住地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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