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拆迁所得房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结婚前老公家有一套房子,房产证是公婆的名字,结婚后拆迁所得安置房如写公公和老公的名字的话算夫妻共同财产吗?有套公婆婚前买的房子给我们结婚用的,但房产证写的公婆老公的名字,结婚后算夫妻共同财产吗?如果都不是的话,以后因男方原因离婚的话我就什么都没有吗?谢谢!
2010-03-18 11:11 kong(上海)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年03月18日 11时20分
前面的拆迁安置房里老公占1/2,您就占您老公1/2的一半,即1/4。后面那套房屋是婚前所买,是您公婆、老公的财产。
2 孙新律师 2010-03-18 11:14
您好:应该都算你丈夫的婚前个人财产。但是贵重物品经过4年,房屋经过8年就算夫妻共同财产了。
3 110网律师 2010-03-18 11:15
安置房中一部分算共同财产,但结婚用的是婚前财产。
4 张玉光律师 2010-03-18 11:18
安置房中有你老公名字的那套属于共同财产。
5 李军律师 2010-03-18 17:05
老套房子中唯一有希望的就是第一套拆迁安置房中你老公的份额有可能被认定夫妻共同财产。
6 110网律师 2010-03-18 17:20
应该都为对方婚前财产。拆迁安置房应为丈夫婚前财产。除非拆迁协议明确约定该房为共有。
7 110网律师 2010-03-18 18:35
都不是 除非你属于被安置人口 那样 第一份房产中可能有部分份额
8 110网律师 2010-03-18 21:58
具有变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