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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本人2012年用我身份证帮朋友贷款,期限一年,二万人民币
您好,我本人2012年用我身份证帮朋友贷款,期限一年,二万人民币 您好,我本人2012年用我身份证帮朋友贷款,期限一年,二万人民币,我去签字了,但是2013年之后,他们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年年转贷,截止2015年转贷不了了,我是2016年年初才知道此事,我以有不良记录,请问,我改告谁,能告赢挽回我的不良记录的损失吗
2016-12-21 15:18 ask201……(辽宁-抚顺)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隋新律师  2016-12-21 15:19
你好,1、别人用你的身份证贷款还不上,不涉及刑事责任。
2、别人用你的身份证贷款,虽然是你的名字,但只要你没有到场签字,贷款与你无关。
3、根据《合同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签字必须是本人亲笔签名或按手印,如代替办理签字必须有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
4、如果是你签名或按手印,你是债务人。或者有证据表明贷款资金实际部分或全部为你所用,你应该承担偿还义务。如果不如期偿还,银行可以通过法院强制执行。
2 张俊杰律师  2016-12-21 15:21
可以主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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