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学生的心事 我是一个21岁大学生,年前单亲的妈妈刚刚去世,我无力支付学费,而身在北京的姑姑已经42岁了,没有孩子,工作也忙没时间领养,我想我可以给他养老,她给我支付学费,我到他的名下做他的儿子可以吗??法律上有没有相关规定
2010-03-17 21:34 hxh123(北京-宣武区)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谷友军律师 2010-03-17 21:43
你们可以签署一个遗赠抚养协议。
2 110网律师 2010-03-17 21:43
第四条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所以你不符合被收养的条件,你们可以签个遗赠抚养协议来解决。
3 孙新律师 2010-03-17 22:19
你们可以签订一个遗赠抚养协议。
4 赵江涛律师 2010-03-18 20:20
签遗赠抚养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