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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父母讨回说法
向父母讨回说法 我刚满月儿的时候就被亲生父母以600元的价格卖给了别人,现在他们不管我的死活,我想问他们讨回18年的抚养费和精神损失费
2010-03-17 16:03 384127……(河南-焦作)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0-03-17 16:08
您好:不知他们是否履行了相关的收养手续,如果已履行,那么自收养关系成立时起你与父母之间的血亲关系即解除。如果未履行相关收养手续,那么你父母对你是应该有抚养义务的。
2 110网律师  2010-03-17 16:28
需要看你和生父母的抚养关系是否解除,如果经过了相关手续,你就不能主张抚养费了
3 110网律师  2010-03-17 16:57
如果没有办理相关收养手续且你刚好成年,你可以要求你父母支付前两年的抚养费,精神损失费在本案中很难得到支持。
4 110网律师  2010-03-17 18:02
如果你已经成年,那么,依照法律规定,由于你已经失去被抚养的条件,所以,你无权主张抚养费,也无权追讨未成年时的抚养费。
据你所说,你是被非法买卖,所以可能没有合法收养关系的存在。所以,虽然你父母曾经涉嫌犯罪,但是,由于血缘关系的原因,你与你的父母之间仍然存在法定的权利义务关系。当你的父母年老需要赡养时,你仍然必须依法履行赡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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