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各位律师帮帮我哥哥 我哥哥在河北搞传销,级别不是太大,在公安机关打击时下线将他交代出来了,他不知道公安在抓他【家里没有收到任何通知】去年8月的时候他外出,在湖北的火车站被抓,在湖北关了4天后河北的公安将他带回了河北,在河北他配合公安吧问题交代得很清楚,在到河北派出所的时候,公安将他的钱物全部没收了,包括银行卡的钱也被强行逼出密码而被公安取掉,没有给任何证明。拘留证寄到家后我赶到河北处理,警方开始开口要5万元,后来我们实在筹不到那么多钱,在关了他36天后没有逮捕的情况下花1.35万元办理了取保,钱我是直接交到办案警官手中的,而不是想法律规定的存到银行。我哥哥从看守所出来的时候签了释放证明和取保书的名,但是具体内容警察没给看,他看到取保金多少一栏是划了一道线。期限也没有看到,回到派出所只退了手机和空的银行卡,现金和卡里的钱一分都没有退。出来后他就出去打工去了,在打工期间,河北的派出所就在他出来后的半个月打了一次电话给他叫他找他的上线,后来就没有在联系了,他给警察的电话在4个月后没有用了。我们也都以为没有事了,春节回家听朋友说在他从看守所出来20天后当地人看到了一张关于我哥的协查通报【没有寄到家里】。我想问下律师几个问题:1:我哥哥还算逃犯吗?2:我哥哥的私人钱财能否追讨回来【包括保证金】?3:公安机关还会追究他的法律责任吗?
2010-03-17 15:20 HByunm……(河北-邯郸)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电话:13180101358 2010年03月18日 16时05分
1、不属于逃犯;
2、保证金到期时可以退回的,其他财务需要有证据证明;
3、至于是否追究责任需要看公安和检察院的态度了
2、保证金到期时可以退回的,其他财务需要有证据证明;
3、至于是否追究责任需要看公安和检察院的态度了
2 孙新律师 2010-03-17 16:56
我国的法律规定,传销属于“非法经营罪”的范畴。2009年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修正案中新增了“组织领导传销罪”,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了维护你哥哥的合法权益,建议你与律师取得联系,深入沟通解决。
(邯郸彭磊律师答复 手机 15127066200 QQ 154240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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