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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求助,这样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急,求助,这样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我在一家公司办事处实习秘书,还没有签合同,才进去一个星期,老总就让我做《企业集团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办理的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还要提供电话及身份复印件,我不一定会在这里长期干下去,我想知道如果我办理了,会承担法律责任吗?如果我辞职了呢,会有影响吗?
2008-11-18 12:13 aress8……(江苏)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08年11月18日 12时46分
1:公民,法人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2: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3:书面委托代理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间,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综上所述,你按照所委托的权限办理申请书,由被代理人承担民事责任,你不会承担法律责任.
辞职如果不在委托期间内,不会有影响.
2 卢伟祥律师  2008-11-18 13:18
一般不会承担责任,但你如果有过错,公司可以根据过错程度向你追偿。
3 110网律师  2008-11-18 21:37
没有影响的
4 110网律师  2008-11-19 00:45
没事,这是职务行为,与你辞职与否无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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