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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是二个家庭的事
婚姻是二个家庭的事 我在家庭干扰下,与没有任何感情基础的人结婚了。婚后二个家庭的矛盾十分尖锐,不可调解。我母亲为了不影响我与岳父母断绝了来往。这次因我教育小孩的问题,岳父爆粗口并打了我。作为一个男人,我不能忍受并向他们提出断绝来往。现他们态度恶劣,不想解决,只想趁机敲我钱财。我们的矛盾牵扯到二个家庭,积怨已久,没有调解的可能。为了摆脱他们,哪怕付出离婚的代价也未尝不可。请问我现在该如何办
2012-05-19 09:38 faZ3069()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胡爱军律师  2012-05-19 09:40
如果没有感情,可以诉讼离婚
2 110网律师  2012-05-19 10:20
协商解决为好,实在不行,起诉离婚。
3 陈晓云律师  2012-05-19 20:14
1、离婚可协议或诉讼离婚。协议离婚在户口所在地做离婚登记,诉讼离婚可在对方户籍所在地,对方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可在经常居住地起诉。
2、双方就离婚、孩子抚养、财产与债务处理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后,到夫或妻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登记离婚。
3、无法协议离婚的,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达到这一标准的,应会判离。如存在婚姻法第32条规定情形的,属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两周岁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按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有权探视并支付抚养费。抚养费标准,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按固定收入的20-30%支付抚养费;无固定收入的,由法院根据孩子实际支出、当地的生活水平及双方经济状况综合认定。
离婚时共有财产、债务一般平分,个人财产、债务归个人。
不存在或双方都存在婚姻法第46条规定情形的,离婚时互不赔偿;否则,无过错方有权要求过错方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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