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今年7月份买了二手房,预售合同约定最后付款期是12月31日 你好。我在今年7月份买了二手房,预售合同约定最后付款期是12月31日,但是其中30万元的银行贷款要在明年1月份放贷,我算违约吗?
2016-12-18 19:12 ask201……(上海)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李保忠律师 电话:13840508677 2016-12-18 19:15
算违约。。
2 李军律师 2016-12-18 20:20
如果是银行原因导致房款迟的话,不应算你违约。
为便于律师判断,慎重起见,请带合同预约本律师当面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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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尤辰荣律师 2016-12-18 21:31
不算违约
相关法律问题
你好,咨询下,我个人于今年8月份签订合同付款买房,房产证12月份下来
0个回复你好:我在今年7月20号与房产中介签订了二手房购房合同,约定75万购置昆山张浦的一套房产
2个回复本人今年3月份签订购房合同,购买了一套二手房联排别墅,预付定金40万,合同约定9月5日过户
2个回复你好,我和别人在购房合同中约定的最后一次付款期限为15号之前
4个回复你好,今年5月份和一位二手房东签了一个2年的合同租一个店铺,交了押金2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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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个回复二手房买卖居间合同没有针对首期款和尾款付款时间做出约定,买方贷款被拒,请问卖方应如何补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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