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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14年为他人担保借款用于第三人搞工程安置房建设,当时均为口头协议
本人于2014年为他人担保借款用于第三人搞工程安置房建设,当时均为口头协议 本人于2014年为他人担保借款用于第三人搞工程安置房建设,当时均为口头协议,但是打有借条一张,借条里包含了借款人得利润,一套提成利润30%,口头约定借20-25万,借款至12万借款人就停止打款了。但借条上本人为借钱人,第三人为担保人。现借款人找我追讨,并住在我家
2016-12-17 23:09 ask201……(新疆)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朱君秀律师  2016-12-17 23:12
答:要还钱。
2 超级账号5律师  2016-12-19 12:47
协商不成、可以诉讼解决纠纷
3 超级账号5律师  2016-12-27 18:15
可以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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