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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上班时间上班地点受伤的,我右侧胸部第4.5.6根肋骨轻微骨折
我在上班时间上班地点受伤的,我右侧胸部第4.5.6根肋骨轻微骨折 我在上班时间上班地点受伤的,我右侧胸部第4.5.6根肋骨轻微骨折。我老板是在我受伤以后才去给员工买保险的。当时我养伤在家,老板让员工交身份证去买保险但是也没有通知我交身份证去要买保险。请问我现在按照工伤程序走,老板又迟迟不给我他的营业执照和劳动合同复印件。老板这样算不算违法?
2016-12-16 20:37 ask201……(重庆)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陈晓云律师  2016-12-16 20:58
单位未在出事30天内申请的,员工及家属应在出事后一年内先行工伤认定,再伤残鉴定,然后索赔。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交通费住住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解除劳动关系的,还有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等等。具体数额须结合本人工资和当地标准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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